
为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我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切实把纪律和规矩停在前面,让公司党员干部自觉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在贫困群众身上,我公司中心理论组于3月9日下午组织学习了《关于转发区纪委〈关于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拉纪发[2017]10号)文件精神。
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姚俊亮同志主持,纪委书记德央同志传达学习,中心理论组所有在家领导参加学习。
会议由德央同志通报关于日喀则定结县陈塘镇比塘村党支部书记次仁、村委会主任拉巴私分项目资金、拖欠农牧民劳工费等问题,那曲地区申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普布扎西挪用扶贫资金、收受回扣等问题,阿里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张银伙同他人套取下级单位扶贫资金等问题。德央同志明确强调,今后公司的驻村工作要进一步规范,驻村人员要加强培训,工作开展要严格按照程序,分管领导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申报、管理、使用的监管。通过典型案例的披露,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再次反省自身,“四个意识”再次加强。
会上,各位参会人员就此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表态发言,纷纷表示,今后驻村工作要更加重视,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程序要更加严格,督查管理要更加严苛,切实保证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实处,用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