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市工信局(国资委)副调研员杜春梅同志宣布了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将西藏自治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整体划转至拉萨市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决定。
张进才同志代表市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介绍了市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发展现状,并承诺自治区医药公司人财物划转后,职工身份不变,进出渠道不变,薪资待遇不变,只会越来越好。他强调,自治区医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区市党委、政府做出的产业规划整体部署,加强协作,攻坚克难,做好划转工作,筹备组建拉萨净土大药房,共同推动自治区医药公司的转型发展。
格勒巴桑同志对自治区医药公司下一步经营发展做了安排部署。他强调,此次市净土公司对医药公司经营调整突出了“两个第一”,即市净土公司率先在公司内部乃至全市国有企业第一次拟引入职业经理人直接担任总经理;市净土公司第一次拟选派85后优秀中层干部直接担任子公司副总。在保证国企姓党,保证子公司完全受总公司领导的同时,唯有大胆进行机制革新,把新鲜的血液补充到老牌的企业里,把体系外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公司里,才能让老树开新花。要以此次划转工作为契机,推动公司制度创新,加强风险防控,带动区医药公司发展壮大。格勒巴桑同志强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改变思路
扭转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国企不如私企、西藏国企不如内地企业的旧有观念,通过内部机制改革、文化重塑等举措,探索出一条西藏国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目前西藏经济环境下的发展之路。
二、以我为主
坚持西藏本土国有企业控股,同时欢迎其他企业参股或合作,共谋发展。
三、坚持本土化、职业化、市场化
通过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优化人才梯度建设,面向全社会招聘医药领域职业人才,逐步培养一批留得住的、精通业务的本地医药领域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医药公司向职业化、本地化、市场化发展。
四、坚持战略定力
首先做好做精做强现有业务,理顺理清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和框架,然后逐步拓展新业务新领域。在此基础上,打通上游和下游,发展产业链条,填补“药品”空白,为做大做强净土健康产业做出贡献。
会后,市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还与区医药公司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
西藏自治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西藏自治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自治区贸易公司医药科的基础上由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于1979年元月批准成立的,1989年5月23日经自治区工商局正式批准成立医药公司。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经营企业(2015年12月11日取得新版GSP认证证书),也是全区唯一一家由国家麻经部批准的区域性麻醉药品的批发企业,同时公司还承担着全区的医药商品储备任务(阿里、昌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