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净土公司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程序,便于进一步开展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自治区国资委、拉萨市国资委相关要求,我公司理论学习中心组于3月9日上午组织学习了《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拉国资发[2017]13号)文件精神。

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姚俊亮同志主持,纪委书记德央同志负责传达,公司理论学习中心组所有在家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从报批、报备等具体程序、责任划分及追究等方面具体阐述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程序,严格规范申报程序,坚决杜绝违章办事,失职渎职现象;会议还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职责明确、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罚则等几方面,逐条分析,逐类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掌握。

会上,参会人员就此次学习进行表态,表示今后将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章办事,依规执行,坚决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会议最后,纪委书记强调,希望总公司及各子公司今后都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规范程序,要加强各子公司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企业中营造出“重视审计、尊重审计、自觉遵守审计”的良好环境。